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和学业考核,建立研究生学业预警和分流淘汰机制,根据《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》(内师校发〔 2021〕 44 号),决定开展我院2021年度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。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 
 
一、 考核对象
 1.2019 级博士研究生
 2.2019 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
 3.2020 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(两年制)
 4.2019 级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
 5.2018 级农村教育硕士研究生
 6.2019 级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
 7.2020 年考核延期及第一次考核不合格者。
 
二、考核时间
    即日起至2021年12月10日。
 
三、考核办法
    具体考核办法详见研究生院通知(http://yjsc.imnu.edu.cn/info/1068/2916.htm)。
 
四、考核结果及处理
    中期考核合格者,继续进行下一阶段论文撰写及有关培养环节的工作;中期考核不合格者,由考核小组根据《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》中有关规定提出具体处理意见。
 
 
 
    特此通知
 
 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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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11月15日